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运营机构: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和《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省科技厅于2022年组织了第七批星创天地培育
建设工作。经组织专家验收、现场查验、风险查证、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定和公示等程序,同意昆明盘龙宝来客撒坝猪产业星创天地等37个星创天地为第
七批云南省星创天地并授牌(各星创天地按照标牌制作标准自行制作标牌)。
各运营机构要按照星创天地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组织创业导师做好农村创业和孵化企业的工作,在带动农民就业和科技助农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