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定,予以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监督和管理,督促项目自筹资金按时到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督促项目按时验
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恪守科学道德,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单位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绩效评价等相关材料,确保按期完成项
目内容、实现目标任务。
云南省科技厅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