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部门,各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明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签订项目合同书(部分后补助项目无需签订合同书),并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请还没有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对照附件明细,将经费尽快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请各项目推荐部门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如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突发情况,及时报省科技厅。
四、为进一步充实云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数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自项目下达之日起30日内,组织尚未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管理模块”注册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按照专家库管理要求,尽快完成专家入库程序。后期,省科技厅将结合实际,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没有完成入库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进行信息关联。
本通知及附件可到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kjt.yn.gov.cn)。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