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科办发〔2015〕4号)有关规定,经州(市)科技局推荐和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初审、现场查验、综合评审、厅务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现将2020年度拟认定的“云科保山学院文创科技众创空间”等17家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事实依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