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部门,各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现公布2022年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明细),并就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二、梳理还未下达项目资金。还没有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照附件明细,请尽快将经费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监督。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如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突发情况,请及时报省科技厅。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明细表(部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