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聚焦八大重点产业和打好“三张牌”,加强培育创建和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深入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整体水平。
二、申报范围
我省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份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国家认定的绿色设计产品、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各类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成果,成果认定以各级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三、奖补标准
对达到奖补条件的相关成果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标准如下:
(一)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奖补120万元;
(二)国家级绿色园区奖补120万元,省级绿色园区奖补80万元;
(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奖补80万元,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
(四)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每种分别奖补10万元,5种(含)以上予以奖补,5种(不含)以下不予奖补。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1.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奖补120万元;
2.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奖补20万元、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奖补10万元;
3.国家级绿色工厂奖补90万元、省级绿色工厂奖补60万元;
4.国家级绿色园区奖补150万元、省级绿色园区奖补100万元;
5.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奖补90万元、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奖补60万元;
6.国家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补100万元、省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补60万元;
7.国家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奖补30万元、省级工业节水标杆企业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奖补10万元、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及水效领跑者入围企业奖补5万元;
8.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奖补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