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云南行政辖区登记注册,由2017年4季度至2018年底新建投产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并在2018年初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升规入库存续期至少一年以上,三年内重复升规企业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纳规入统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