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类型。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是盈利企业。近三年农产品深加工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三)深加工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拥有自建或共建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研发队伍,拥有先进的深加工技术和设备,深加工技术或产品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企业深加工技术或产品获得1件(项)以上专利或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等授权;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主营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
(四)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制度。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达1%以上,每年在研新产品或新技术项目不少于1项。
(五)管理制度。建立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拥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六)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户建立稳定、可靠的利益联动机制。
(七)获得国家或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或省级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优先认定。
二.相关材料
(一)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材料;
--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度财务报表;
--开户银行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企业深加工主要设备清单;
--相关的科技成果、专利、有机食品、绿色食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质量管理认证、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国家级或省级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等证书,或有关省部级表彰等证件复印件;
--企业与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由海关提供的企业代码及出口实绩说明。
三.扶持措施
对认定的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科技厅围绕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研发工作,启动实施一项省级科技项目,企业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
省科技厅对获认定的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将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