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昆明市科技局
条件:总资产5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科技服务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机构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不少于10名,专职人员不低于5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50%;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0%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50平米及以上,有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仪器设备。
时间:6月
金额:10万-30万(市、区另有配套)
简介: 科技服务机构包括:
(一)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技术创新联盟等机构。
(二)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专业化技术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和计量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和专业化设计服务等机构。
(三)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推广与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法律及相关服务等机构。
(四)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信息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机构。
(五)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货币金融科技服务、资本投资科技服务、保险科技服务、其他科技金融服务等机构。
(六)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普服务、科技出版服务、科技教育服务等机构。
(七)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管理服务、科技咨询与调查服务、职业中介科技服务、其他综合科技服务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