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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动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发布时间:2024-04-22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

〕1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现组织开展我省申报及复核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1.工业“六基”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创新药;


3.网络强国领域: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以下企业不予推荐


      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若企业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基本符合认定标准的,可同时按照对应申报文件要求申报两个层级)。


1.企业报送材料。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https://zjtx.miit.

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二是制作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5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企业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是

填写附件3,电子版报企业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2.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汇总上报。汇总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重点审查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审查通过的,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5装订成册,一份上报,一份州市留存)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

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室);附件3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申报(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二是制作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5装

订成册,一份),于5月2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室)。三是填写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

即可。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高度重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今后培育支持的重点对象,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研

究,结合前期梳理的“种子名单”,充分挖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明确联系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材料,对申报企业情况了解

不深的应组织专人或委托县级工信部门前往企业开展调研。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企业要组织精干

力量,填写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与申报材料有关的内设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审查把关后按程序报送。


(三)辅导培训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省厅也将组织开展线上申报辅导。届时请组织州市及县级相关

工作人员、近年有希望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参加。


四、相关说明


(一)中小企业界定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二)Ⅰ类知识产权


      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

年的知识产权)。


(三)审计报告要求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

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申报企业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

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要求


      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细分市场占有率材料要求


      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参照附件5模板出具佐证并附相关数据出

处及推导逻辑,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六)网报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往年也存在在截止日网络拥堵的情况,

请申报企业抓紧时间研究政策、准备材料,争取在申报开放日即完成线上申报。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

厅企业函〔2024〕1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明确的为准(可在工

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找)。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