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云南惠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服务热线:0871-65715567 微信公众号 云南惠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热线:
0871-65715567
联系我们
云南惠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871-65715567
邮箱:2497113347@qq.com
联系人:陆女士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江东境界二期
申报动态
202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四批)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依据《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 号),省发展改革委现组织开展 2021 年新兴产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四批)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四批)的通知》(云发改办高技〔2020〕103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配合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进一步完善由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三个层次工程研究中心构成的协同创新体系,补齐产业创新链条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市相关重点领域工程化技术研发和验证能力,促进成果产业化,为解决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通过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培养相关领域本土高水平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创新发展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我市发展注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申报领域和重点

(一)提升新材料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以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等先进基础材料为目标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高端铝合金、钛合金、稀贵金属、稀土催化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培育新型显示材料、3D 打印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二)提升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加快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实现新突破,加快能源、化工等行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推动烟草行业智能制造发展。围绕制造业全产业链,支撑开展新产品研发、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分析检测与标准制定、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提高相关产业整体技术与装备水平。

(三)提升生物产业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工、中药饮片发展以及食药物质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发展高端医养、细胞产业、生物技术药、仿制药、生物制造,推动高端医疗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着力在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等领域加强攻关,补齐产业链短板,做大做强做优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等绿色食品产业。


三、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产业相关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能为解决云南省相关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二)必须符合本通知“申报领域和重点”3 个申报方向之一,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三)申报单位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领军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四)具有先进的研发设施条件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或行业进步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五)具体研发基础条件原则上应达到:

1.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人数不少于 30 人;

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 3000 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 1500 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围绕 2021 年的申报领域和重点,结合现有技术基础和装备条件,认真研究提出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组织和运行模式,组织编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经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按照真实性承诺函(盖章扫描版)、申请表、申请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打包到文件夹内,并以“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资料+单位名称”命名,于2021年1月27日前通过邮箱发至市发展改革委高技处(邮箱:kmfggjc@163.com)。同一领域,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家平台。

(二)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我委将对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本次申报领域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通知申报单位于2021年1月29日前到市发展改革委高技处办公室(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312室)领取。

(三)收到我委推荐函后,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真实性承诺函、申请表、申请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2 份纸质版及 1 份光盘拷贝电子版),于 2021 年 2 月1 日 18:00 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昆明市东风东路 84 号)705 室。(联系人及电话:孙雯,0871-63113903、13808752233)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