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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动态
2021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17

为提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按照《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申报指南。现将2021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昆明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关系在昆明市并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的企事业单位。

(二)从事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市级有关部门和在昆明市合法登记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

(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扶持方向

(一)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旅游、金融、高新技术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促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云计算、5G、智能制造、VR/AR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加快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建设。

(三)文化创意产业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统计监测等费用。

(四)推进昆明市文创园区建设发展和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建设文创园区等。

(五)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论坛、大赛、展会、文化活动等。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书、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3.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情况表(申报融资贴息类项目提供);

4.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和本年度项目申报时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情况表,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贷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扫描件;

8.项目立项文件;

9.其他材料。

(二)各县(市)区宣传部门须提供以下材料:

1.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地核实情况表;                                   

2.专家评审意见表;

3.资金项目材料程序性审核表;

4.研究审议项目的有关会议纪要;

5.项目公示材料;

6.2021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县区推荐项目汇总表;

7.拟扶持项目情况报告(须明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8.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资金下达前与企业签订)。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线下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条所列申报材料顺序,向所在地宣传部门提交1份WORD版材料,1份加盖公章的PDF版材料,1份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线上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二)各县(市)区宣传、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实地核查、项目评审、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工作,明确提出项目资金分配计划,上报推荐项目名单,并将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初审材料、纸质版初审材料、拟推荐项目相关材料,于4月2日(星期五)前报至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处。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