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 条措施的意见》(昆政发〔2021〕1 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提振企业投资信心,现就 2021 年下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纳入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2021 年 7-12 月内完成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
(二)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确定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三)申报主体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四)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列入年度重点产业项目库的项目。
2.重点支持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定位的项目。
3.重点支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拉动性强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2021 年 7-12 月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由各县(市)、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会研形成资金补助计划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登录云南省“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起至4月22日前完成网上注册及申报工作,并向项目所在县(市) 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建议光盘报送)。所需材料如下:
1.昆明市 2021 年 7-12 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表(附件 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材料各一份);
2.2021 年 1-6 月和 1-12 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附件 2, 请企业自行登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
3.承诺书(附件 3,提交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
5.项目可研报告(提交一份扫描版材料)。
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表格,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电子扫描版申报材料一致,项目名称及申报企业与在统项目一致,若存在名称不一致情况需出具相应说明。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局及时完成阳光云财一网通网上审核工作,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将以下资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材料建议光盘报送,均不报送纸质材料)。
1.资金申报请示(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提交一份盖章扫描版材料);
2.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材料各一份);
3.各企业项目申报电子材料(按企业材料要求,顺序设立资料文件夹)。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高度重视,做好稳增长政策宣传和协调服务工作,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投资进度,全力完成年度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目标任务。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认真组织补助申报工作,严格核实项目投资入统、建设履约情况,对可能存在重大调整的申报项目,要认真研判,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发挥实效,并协调指导完成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2 年 3 月 29 日